问题 | 同一个市不同县到哪里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诉讼一般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去提起。
这里要明确,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在同一个市但不同的县,此时就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县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所谓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要注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是不能被算作经常居住地的。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能会对管辖法院的确定产生影响,比如涉及军人离婚以及涉外离婚等情况。 如果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为了能够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小朱认为应向小李住所地法院起诉,而小李称自己在另一个县已连续居住满一年,应向其经常居住地所在县的基层法院起诉。小朱觉得小李只是偶尔住在那里,不满足经常居住地定义,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经常居住地是从离开住所地起,到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若小李能证明其符合该条件,则该地法院有管辖权。小朱若质疑,需提供相反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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