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到了推迟几天去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双方有义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通常情况下,为了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应在冷静期届满后按时前往办理。 然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办理,这时就需要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商沟通。 3.如果推迟的时间较短,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经登记机关同意,一般是可以适当调整办理时间的。 比如仅仅是因为一些小的意外或者临时的安排导致无法按时到达,登记机关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宽容。 4.但要是推迟的时间较长,或者存在诸如双方矛盾激化、财产分割复杂等其他复杂情况,那么可能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流程,并且重新计算冷静期。 这意味着需要重新经历整个离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5.总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离婚双方应尽快与婚姻登记机关取得联系,并严格遵循其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小李因临时有事无法在30日内与小朱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朱认为应按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申请,小李则觉得可协商调整办理时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若推迟时间较短且无特殊情况,如仅是临时有事,经婚姻登记机关同意,是可以适当调整办理时间的,登记机关可能会给予一定宽容。 2、若推迟时间较长,或者存在双方矛盾激化、财产分割复杂等情况,可能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流程,重新计算冷静期。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