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在特定条件下依然可以实现离婚。
2.依据《民法典》,倘若夫妻中的一方希望离婚,那么既可以由相关组织来进行调解,也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要是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另一方不同意,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例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等情形。 3.然而,如果没有上述那种能够确凿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仅仅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通常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可能会被法院驳回。 此时需要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再次提起起诉。 如果在这第二次起诉中依然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就会判决离婚。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旨在保障离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夫妻双方的权益和感情状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想要离婚,但小李不同意。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时,小朱未能提供如重婚、家暴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确凿证据,法院驳回了小朱的诉讼请求。小朱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此时仍无特殊情况。 案情分析: 1、小朱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缺乏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小朱第二次起诉时,按照法律规定,在无特殊情况下,法院一般应判决准予离婚,这是保障小朱离婚诉求的体现,也遵循了《民法典》相关离婚判定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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