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赔偿金额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一旦约定了赔偿金额,通常是必须要履行的。
这是因为在离婚这个特殊的情境下,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上的效力。 2.倘若其中一方拒绝按照约定支付赔偿金额,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借助法律的手段来追讨。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会依据离婚协议书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比如,会考虑约定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双方在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意愿等因素。 3.不过,如果赔偿金额的约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该约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4.总之,离婚协议书里的赔偿条款确实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它能保障被赔偿方的合法权益。 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也是可行的。 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双方一定要谨慎对待,确保赔偿金额的约定既合理、合法,又能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这样才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小朱需向小李支付赔偿金额若干。离婚后小朱拒绝支付,小李要求小朱履行协议,小朱称赔偿金额不合理。小李决定向法院起诉追讨。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书的赔偿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小朱拒绝支付,小李有权借助法律手段追讨。 2、法院会考虑协议约定赔偿金额是否合理、签订时双方真实意愿等因素来判定小朱责任。 3、若赔偿金额确实存在不合理或显失公平,小朱可在规定期限内请求变更或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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