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只去一个人登记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这一事项有着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必须由双方共同前往办理。
倘若仅仅只有一方前往登记机构进行操作,那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夫妻双方都秉持着自愿离婚的态度时,就应当一同前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因为只有双方亲自到场,才能够真实地表达出自己离婚的意愿,这样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可以当面协商并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也能共同商讨出最适合孩子成长的方案。 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参与,婚姻登记机关才能确保离婚登记的整个过程合法且公正,避免出现各种潜在的纠纷和问题。 所以,为了保证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以及结果的合理性,离婚登记必须是双方共同参与,绝不能只让一个人去办理登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可以单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登记机关告知必须双方共同前往。小朱认为自己能代表双方意愿,而登记机关坚持按规定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登记明确规定需双方共同前往,这是为确保双方真实表达离婚意愿。 2、登记机关需审查多方面内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方前往无法进行全面审查,易引发纠纷,所以登记机关做法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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