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南宁的离婚流程中新增了冷静期这一规定。
开始实施的《民法典》明确指出,当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时,会有一个长达三十日的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里,任何一方都拥有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重新审视他们的婚姻状况,避免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做出离婚的决定。 当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双方没有提出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其核心目的就是让夫妻在面临离婚抉择时能够冷静地思考,充分考虑到家庭、子女等多方面的因素,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草率地结束婚姻关系,从而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以及婚姻关系的和谐。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南宁的婚姻家庭领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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