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接传票法院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倘若一方拒绝接收传票,法院通常会运用公告送达的手段来处理。
具体而言,就是在法院的公告栏上张贴公告,同时在受送达人原先的住所地也进行张贴,此外,还会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等。 这样一来,传票等诉讼文书就能得以告知受送达人。 公告送达的期限设定为60日。 在这60日的公告期满之后,即便对方实际上并没有收到传票,法院依然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展开审理工作。 要是对方依旧没有到庭参与诉讼,那么法院就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对方的权益就会被完全忽视而无法得到保障。 对方在判决生效后的特定期限内,是有权利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等一系列的救济途径的。 通过这些途径,对方可以尝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诉讼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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