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后要是不离了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人们在提交离婚申请之后,又决定不离婚了,这时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通常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提出撤回申请。 同时,还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其中就包括双方共同签署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声明书等。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撤回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就会准许撤回。 一旦撤回成功,婚姻关系依然会继续保持,之前所进行的离婚申请行为也就失去了效力。 3.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回申请的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是在离婚登记申请被受理之后,并且要在冷静期届满之前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冷静期已经届满,但还没有领取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都是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后,小丽反悔不想离婚了,两人决定撤回申请。但小朱认为冷静期已过,不能再撤,双方产生争议。之后两人一同前往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撤回,提交相关材料,等待机关审查。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离婚登记申请被受理后且冷静期届满前可申请撤回。若冷静期已届满且未领离婚证,视为已撤回。本案中需明确冷静期是否届满,若未届满,符合撤回条件。 2、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应准许撤回,夫妻婚姻关系继续保持,之前离婚申请行为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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