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贵州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贵州办理离婚事宜时,需明确离婚冷静期这一重要规定。
2.我国离婚登记便有了30天的冷静期。 具体而言,当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就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她便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而当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必须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倘若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5.所以,在贵州这片土地上,离婚同样严格遵循这一规定,夫妻双方都需要经历这30天的冷静期,以充分考虑离婚的决定是否真的不可更改,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贵州的一对夫妻,二人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他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申请。后来二人又想离婚,重新申请,期限届满后,小李因忙工作未能在30日内和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内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符合离婚冷静期规定,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在冷静期内反悔的权利。 2、小李和小朱未在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按照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二人后续仍想离婚,需重新启动离婚登记程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