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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可以有附加协议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本身是可以附带附加协议的。
2.离婚协议主要针对离婚相关的重要事宜,像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等方面作出约定。
然而,倘若双方在这些主要的事项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需要明确约定的内容,那么就可以借助附加协议的形式来进行补充。
3.附加协议的签订必须是在双方都出于自愿,并且处于平等地位的基础之上。
同时,附加协议的内容绝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倘若附加协议与离婚协议中的其他条款发生了冲突,通常情况下是以离婚协议为准,但如果双方另有特别的约定,那就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
4.在签订附加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清晰地明确它与离婚协议之间的关系以及其自身的效力。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对附加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做能够增强附加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
5.总之,离婚协议是可以有附加协议存在的,只要其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就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作了约定。后双方想对探望子女具体时间等离婚协议未涉及内容补充约定,于是签订附加协议。但小朱认为附加协议与离婚协议冲突部分应按附加协议执行,小李则认为应以离婚协议为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附加协议签订需双方自愿且地位平等,本案中小朱和小李若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附加协议,此方面符合规定。
2、附加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若他们的附加协议无违法内容,则在合法性上无问题。
3、通常附加协议与离婚协议冲突以离婚协议为准,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本案需看双方是否有特别约定来确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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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