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去法院离婚要去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当双方都自愿选择通过法院来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需要经历两次主要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立案阶段,此时双方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此进行受理并开始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就会出具调解书,从这一时刻起,离婚便正式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然而,倘若调解未能成功,法院就会安排庭审,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下达判决书。 如果双方都没有对该判决书提出上诉,那么判决书生效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也会得到解除。 但要是其中一方选择上诉,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审理完毕后会下达终审判决,只有当这个终审判决生效后,离婚才算最终完成。 所以,通常情况下双方自愿去法院离婚需要两次,但实际的次数可能会因为各种不同的案件情况以及诉讼程序等因素而有所变动,比如涉及财产分割的复杂程度、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大小等,都可能会对离婚所需的次数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自愿选择通过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他们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后进入起诉立案与调解阶段。但小朱与小李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巨大争议,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庭审,下达判决书。小胡作为小朱的律师认为判决不合理,建议小朱上诉,案件进入二审。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自愿离婚,按流程进行起诉立案、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庭审判决。 2、由于财产分割争议大导致调解失败,小朱一方不满判决结果上诉进入二审,这符合离婚诉讼程序中,因不同情况导致离婚所需次数变动的情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