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可以不见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异地起诉离婚主要是通过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通常情况下,一方的住所地法院拥有管辖权。 要是另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就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啦。 倘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那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呢,就由原告起诉时所在的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2.在诉讼的这个过程当中,不一定非得要双方见面呢。 法院会通过把诉讼文书送达等方式来推动整个程序的进行。 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来代理诉讼事宜,各自阐述自己的意见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完全不需要直接碰面。 不过呢,在某些特定的环节,像调解这类的,可能就需要双方参与进来或者知晓相关的情况啦。 3.总而言之,异地起诉离婚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详细的程序的,只要在律师的指导下,就能够很好地进行,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欲起诉离婚。小朱认为自己虽然离开住所地,但不应由小李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产生争议。小李委托律师起诉,小朱也委托律师应诉,双方未见面,案件按程序推进,但在调解环节,小朱不愿配合。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应由小李住所地法院管辖,小朱的想法无法律依据。 2、双方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不见面也可推进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3、调解环节通常需双方参与或知晓情况,小朱不愿配合不利于案件调解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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