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完全可行的。
2.从法律层面来看,通常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案件。 倘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所以,如果被告在上海有这样一个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能够在上海的相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在起诉过程中,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比如要准备好起诉状,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件,要清晰地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同时,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必不可少。 还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各种材料,如聊天记录、照片等。 4.并且,一定要留意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像举证责任的分配、财产分割的具体要求等。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是外地人,小李在上海有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小朱欲起诉离婚,小朱准备了起诉状、结婚证,但对于证据的收集存在争议,小李认为小朱收集的一些聊天记录等证据不能证明感情破裂。小朱于是向上海的法院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从管辖来看,因小李在上海有符合条件的经常居住地,小朱可在上海起诉离婚,这符合法律规定。 2、关于证据方面,法院会根据证据规则判断小朱所提供证据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若不能达到证明标准,可能影响离婚诉讼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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