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后,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其中一方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就意味着该方主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2.倘若双方依旧有着离婚的意愿,那么他们可以再次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重新提出离婚申请,接着又会开始新一轮的30日离婚冷静期以及后续的相关手续。 然而,如果有一方坚决不想继续离婚,那么另一方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3.进行诉讼离婚时,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仔细的审理和判决。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等诸多因素,以此来决定是否准许离婚。 4.总之,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方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就必然导致离婚无法实现。 双方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谨慎地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小朱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李仍想离婚,要求小朱再一同申请,小朱拒绝。小李认为小朱故意拖延,小朱称只是需要更多时间考虑。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小朱未办理手续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小李若仍想离婚,由于小朱拒绝再次申请,只能诉讼离婚。 3、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审理,重点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定是否准许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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