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在冷静期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作用。
2.首先,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为期三十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不愿意离婚,都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未申请,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4.只有当婚姻登记机关正式发给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此时它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5.而在冷静期内,情况较为特殊,双方依然可以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后决定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或者一方想要撤回离婚协议,都是可以操作的。 6.这就意味着,在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书并未完成后续的登记手续,所以是不生效的。 只有等到所有的登记手续都完成,离婚证颁发,离婚协议书才真正开始发挥其法律作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朱想变更离婚协议内容,小李不同意。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朱未与小李一起去申请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小朱有权利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小李不应阻止。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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