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的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都在外地并且居住已经超过一年的时候,就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的那个法院去起诉离婚。
这时候,一定要提供出被告在该地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据,像是居住证,或者租房合同之类的。 要是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超过了一年,那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这个案子,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那个法院来管辖。 总的来说,我们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仔细地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去进行诉讼离婚。 而且,还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我们要把那些能证明被告居住满一年的证据都整理好,在起诉的时候一并提交给法院,这样法院才能更好地审理我们的案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在外地居住均已超过一年。小朱欲起诉小胡离婚,小朱向小胡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未提供小胡在此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小胡则认为小朱起诉不符合规定,不应被受理,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需提供被告居住满一年证据,小朱未提供,小胡的异议有法律依据。 2、小朱若能尽快补充如居住证或租房合同等证据,法院才能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小朱的离婚起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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