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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省内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四川省内进行离婚办理有着明确的规定。
是不能在异地直接办理离婚的。
离婚事宜必须在婚姻登记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办理。
2.倘若夫妻双方都情愿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个方面都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然而,要是进行诉讼离婚的话,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如果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且超过了一年,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倘若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4.所以,总体而言,通常情况下离婚事宜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或者是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居住地进行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长期在四川某地生活,但户籍在另一地。两人想离婚,小朱想在现居住地办理离婚,小胡(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异地直接办理。他们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达成一致,却在离婚办理地点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方便原则,小李觉得应遵循规定。
案情分析:
1、若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子女等达成一致,应按规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在四川不能异地直接办离婚,小朱想在现居住地办不符合规定,需到婚姻登记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办理,应遵循相关离婚办理的地域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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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1: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