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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写的不给生活费后期可以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不给生活费,在后期通常是能够要求对方支付的。
2.倘若此协议是双方出于真实意愿而做出的表达,并且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况,导致协议明显有失公平,那么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该协议。
之后,就可以针对生活费的问题重新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通过诉讼来索要生活费的时候,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进行。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4.所以,对于是否可以索要生活费以及如何进行主张,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的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小朱不给生活费。后小丽认为该约定不合理,因签订协议时可能存在胁迫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强制规定则具法律效力,若有欺诈或胁迫致协议显失公平,一方可申请撤销。
2、撤销协议后可重新协商或诉讼要求支付生活费,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所以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索要及如何主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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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