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状的原告地址是填哪里的地址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状的原告地址,那指的就是原告平常生活里居住得比较固定的那个地方。
这个地址在诉讼过程中可是很重要的,像那些法律文书的送达之类的相关事宜,都得靠它。 只有把这个地址填写准确了,法院以及其他参与诉讼的各方才能顺利地跟原告取得联系。 要是原告除了常住地址之外,还有经常居住的地方,而且和常住地址不一样的话,也是可以填写经常居住地的地址。 这样做,能很好地保障诉讼程序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可别因为地址不准确,导致法律文书没法及时送到原告手里,那样可就麻烦。 所以,在填写离婚起诉状的原告地址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填写的是准确的常住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地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在填写离婚起诉状时,对于原告地址的填写小朱与代理律师小胡产生争议。小朱认为随便填写一个地址即可,小胡则坚持应填写常住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地址,因为这关系到法律文书送达等重要诉讼事宜。 案情分析: 1、小胡的说法是正确的。离婚起诉状的原告地址关乎法律文书送达等诉讼程序相关事务。 2、准确填写常住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地址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小朱若随意填写可能导致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自己手中,进而影响自己在诉讼中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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