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需要等一个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愿离婚时,通常得经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其中包含着离婚冷静期。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那就得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前面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之后的接下来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得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这期间没有去申请,那就视同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一般来讲,自愿离婚大概就需要等一个月的时间,这里面既包括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也包括后续三十天的申请发证期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一方失踪了之类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等这些规定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自愿离婚,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小朱突然改变主意不想离了,而小李坚持离婚。这便产生了争议,小朱认为可撤回申请,小李认为小朱是故意拖延。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主意都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小李虽然觉得小朱是故意拖延,但在小朱撤回申请的情况下,若仍想离婚,需要与小朱重新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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