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诉讼费少交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案件中,如果诉讼费缴纳得较少,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补交申请的。
2.一般来说,应当在接到法院通知后的七日内完成补交。 倘若逾期未交,同时又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即便申请了司法救助但未获批准,却依然不交纳诉讼费用的话,那么就会按照自动撤诉来处理。 3.在补交诉讼费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补交的具体金额以及依据。 通常情况下,这会根据案件的争议标的额等相关因素来确定应补交的数额。 并且,必须要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以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补交,保证补交手续齐全且符合规定。 4.如果对于补交诉讼费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一定要及时与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取得联系,咨询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诉讼费缴纳较少。法院通知小朱在七日内补交,小朱对补交金额及依据有争议,未在规定时间补交,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在确认金额,不应被撤诉。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小朱若对补交金额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法院,而不是逾期不补交。 2、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符合诉讼费缴纳逾期又未满足其他条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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