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在双方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上进行,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首先,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有违反法律强制性的条款,同时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利益。 只有这样,这份协议才具备初步的合法性。 3.当这份协议经由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后,它才会正式生效,从此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依据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4.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导致协议内容明显有失公平,那么受害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的。 这是为了保护那些在签订协议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由其签订的合法性和自愿性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小朱认为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自愿签订,但小李觉得签订时小朱有胁迫行为,协议内容对自己不公平。婚姻登记机关确认了该协议。之后小李认为自身权益受损,想申请撤销协议。 案情分析: 1、若协议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利益则不合法。此案件中争议点在签订是否存在胁迫行为。 2、若真存在胁迫致协议显失公平,小李作为可能的受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若不存在胁迫,协议经由登记机关确认已生效,双方应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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