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离婚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离婚时通常要递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这些:离婚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这里面得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像姓名、年龄、住址等,还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离婚、分割财产等,以及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让法院能清楚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双方的结婚证更是关键,它是证明婚姻关系一直存续的重要凭证,没有它,很难认定婚姻的存在。 身份证也不能少,这是用来确认当事人身份的,确保诉讼是由合法的当事人提起的。 要是有子女的话,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得提供,这样能明确子女的具体情况,包括出生时间、姓名等。 财产清单也很重要,要把房产的产权证、车辆的行驶证、存款的银行流水等财产相关证明都准备并且注明财产的归属情况。 如果涉及债务,那债务相关的材料也得一并提供。 此外,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分居证明,以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一段时间,感情确已破裂。 在立案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院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来提交这些材料,这样才能保证立案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因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时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了离婚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理由等。但小李称小朱未提供完整材料,小朱认为自己已提供必要材料。小朱提供了结婚证、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部分财产清单,小李觉得财产清单不全且未涉及债务材料,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离婚立案需按规定提供材料,小朱未完全按要求提供材料,存在失误。 2、双方对材料完整性存在争议,这可能影响立案进程,应按照法院要求准备齐全材料,明确财产和债务情况,以保障立案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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