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钱没给完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协议书上所约定的款项尚未给完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应当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把剩余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方式等细节都明确下来,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所达成的约定。 法院会对整个案件进行详细的审理,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如果对方未能按时履行,还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另外,我们必须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总之,我们要懂得运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离婚协议能够得到切实的履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李要给小朱一笔款项,但小李未给完。小朱找小李协商,想明确剩余款项支付时间与方式,小李拒绝。小朱决定起诉,他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等证据,而小李称诉讼时效已过,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小李应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 2、小朱在协商不成时有权起诉。若小李认为诉讼时效已过,需举证。若确实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小朱可能丧失胜诉权;若未超,法院应判小李按协议支付剩余款项并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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