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必须去当时结婚所在地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有明确规定,得是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行。
不过,如果其中一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了,那也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而诉讼离婚,管辖的法院是有不同情况的。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了,那就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么一看就很清楚,离婚并不一定非要去当初结婚的那个地方,完全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灵活地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这样能让整个离婚过程更加便捷和适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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