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一方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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