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与精神病患者离婚。
不过考虑到精神病患者已经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而要想与之离婚,往往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而要是结婚之前就有精神病,婚后也没有治愈的,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坚决离婚,调解无效的话也是会依法准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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