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判决书怎么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有义务严格履行。若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亦可由审判员直接将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执行处理。此外,对于调解书以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书,同样要求当事人必须予以履行。如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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