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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怎么收集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搜集夫妻情感破裂的证据材料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进行展开:例如,夫妻一方是否存在涉嫌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行为的确凿证据,这些证据很可能包括各类照片、录像资料以及知情者的陈述证言等等;
婚姻关系中出现家庭暴力问题的证据,如警方出警记录、医院病历档案中的诊断结论以及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后拍下的照片;
此外,如果由于夫妻关系矛盾而导致分居时间达到或超过了两年以上,那么当事人也需要收集诸如租房协议、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实文件等相关证据以备日后之需;
另外,若对方长期存在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同样需要搜集各种行政机关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以及相关知情人的证词作为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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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6: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