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证据是什么样子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时所需要提供的证据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
其中最为常见的包括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一方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赌博等不良行为的相关证据,例如涉及到婚外情的聊天记录、警方的出警记录以及证人的证言等等; 其次是能够证明双方财产状况的证据,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 最后则是与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关的证据,例如子女日常生活和教育所需费用的收据、个人抚养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总而言之,这些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充分支持您的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