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买房首付付了想退房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置房产的首次付款已经交付完毕,如若对所购物业有任何疑虑想要取消交易,一般的解决方式为购房人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磋商,双方达成共识后方能解除房屋销售合约,从而实现退房。然而,当房屋销售合约中所规定或者法律法规所明确的解约条件出现之后,如果开发商存在违反合约的行为,那么购房人便有权直接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待该通知抵达开发商手中之时,即视为正式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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