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多次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涉及之拆迁安置房历经七至八载仍未能交付使用,可以提供拆迁协议书及双方法律凭证等材料,向房地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维护自身权益。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于拆迁安置房逾期未交付的情况,您有权提出控诉,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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