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毁约方被判赔偿一般有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请求卖方进行赔偿的方面涉及到两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补偿您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也就是对于您在此次房屋购买过程中所付出的经济利益的折损进行慰问(假设原始房价为五十万元人民币,而目前市场房价已经上涨至百万元人民币),这一部分的损失大约为百万元人民币减去五十万元人民币,等于五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是惩罚性的赔偿金,这确实是在前述的实际损失基础上进行额外支付的款项,但是数额不会超过您的购房总付款额。 最后,进行刑事赔偿的最高数额将被限制在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之内。例如,如果您已经支付了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购房款项,那么您有权要求卖方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三十万元人民币,然而,法院并不一定会完全支持您的全部索赔请求。因此,您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总额可能为五十万元人民币加上三十万元人民币,总共八十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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