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纠纷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这一领域,各类纠纷及问题频发。在此,我们列举出了几类较为常见且具有代表性的纠纷类别。
首先,房屋买卖合同因其本身存在结构性或实质性的瑕疵而引发的法律效力争议; 其次,当双方当事人就某些条款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之后,由于未能严格按照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亦或是未能完全依照合同约定实现合同目的,从而导致的纷争。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诸如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房屋质量低劣、过户手续延误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除此之外,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房款同样是引发此类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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