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股权工商局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变更股权工商局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2、有限合伙质押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予登记。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变更不属于工商登记内容。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份不需要工商登记。 7、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有限购买权的情况下,第三人受让股权。 9、有限公司股东会依法解除股东资格。 二、股权变更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三、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权变更就是属于把股东所得到的份额直接转让给他人成为新的股东,但对于此行为一定要按公司法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而且是属于股份制的公司一定要得到其他股东们的同意才可以申请,不然的话工商部门是不会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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