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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算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出卖方如未能及时向购买方交付房产,购买方可选择进行书面催促。若经过此种方式催促,且在此后的三个月时间内,卖方仍未按约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则购买方有权取消购买合同,并请求退还所支付的所有款项。
然而,购买方行使退款权的请求应当在催促行为结束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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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