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铺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的商品房退房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首先,若开发商未按照合约约定的期限按时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行为;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所提供的资料手续不足,导致合同无法生效,也属于法律规定的退房范畴; 再者,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就擅自更改房屋设计方案,这同样是可以作为退房理由的; 此外,如果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绝对值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 最后,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房屋质量对正常居住产生了严重影响,购房者同样有权利提出退房申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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