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年底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屋构成了违约行为,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亦需要进行赔偿。在一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应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的违约责任。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赔偿金额应与违约所引发的实际损失相当,这其中还应包含违约事件发生之后,通过履约所能够期望得到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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