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崇州市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守约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终止该合同的履行; 第二,若在收到此项通知之后,违约方未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或恢复其履行能力,但仍坚持要求预购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有权拒绝其请求,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以解除该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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