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能否借名买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可以选择借助他人之名购置房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所谓的“借名购房”实际上蕴含着极高的风险。之所以称之为“借名”,正是因为购房者借助了他人的身份信息来购买房屋,如此一来,出资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必须面临这样一种可能性:由于房屋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一旦出现争议或纠纷,出资人极有可能丧失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