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不能约定管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是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管辖权限的。对于合同纠纷的各方当事人而言,他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明确选择被告的居住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签署地或原告的居住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该争议事项具有实质性关联性的地方的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审理裁判机构,但是必须遵守上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区域划分以及专属法庭的法定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