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买房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双方签订契约中明确的约定条款,对于违反承诺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额度不应超过主合同约定价值总额的20%,然而如果因这类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当巨大,违约金的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至更高水平。由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是在签约时由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商议并确定的,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虽然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受约方仍然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其违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所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合理、有失公平,否则不能申请降低或增加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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