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拍卖房屋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该次拍卖活动期间,成功拍得相关房屋的买方应充分认识到并承担起在房屋所有权转让之前,前任居住者可能留下的潜在债务纠纷风险。
如若原住户未能够依照事先约定义务按时、足额地偿还债务,抑或是未能及时履行到期债务,亦或是发生了符合了解除其对该处房地产抵押权的合同时规定的特定情形时,那么,债权人将无条件地获得对此类房地产的归属权以及进行处置的权力,同时还能以优先债务权益之票据的形式,领受在债权人获得拍卖价款之后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清偿待遇。 然而,倘若拍卖所得款项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很可能会产生矛盾冲突及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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