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枝江购房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若存在中途反悔并不愿继续购买的意愿,在此情况下将无法取回定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凡是做出承诺并付款予定金额的一方,倘若未能履行其所约定的相关义务,则无权再要求对方归还该笔定金。因此,当买方产生反悔之意并不愿购得房屋时,即视为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其先前的承诺和约定,故此种情形下定金将无法被收回。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由于卖方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卖方未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执行等情况发生时,定金有可能会被退还。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其余情况下的定金均无法被取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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