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纠纷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屋买卖争议案件中,仲裁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符合关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此条款则可被视为无效。在计算仲裁时效期间时,应从相关权利人为其权益已经或可能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起算。一旦计算出的时间跨过了二十年,那么这类诉求往往将不再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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