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应该包含如下主要条款:
(1)对交易主体双方的详细信息进行明确标注,包括名字、具体地址以及所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2)涉及到预售商品房的具体坐落地点及其编号的详细描述。 (3)对于预售商品房的数量及面积进行精确表述,其中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算,同时需明确该面积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其他特定类型的面积。 (4)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即每平方米的售价,不仅需要注明单价,还需标明总价。 (5)明确预售款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的交付时间与方式。 (6)明确房屋的实际用途,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用房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房屋。 (7)明确房屋产权转移的具体方式以及相应的期限。 (8)明确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9)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并添加其他必要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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