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严格的法律法规的明确定义,针对房地产设施中所展现出来的建筑质量问题,我们可以进行详尽的三个层面的分析和归类。
首先,建筑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预定标准。这个所谓的主体结构,实际上包括了房屋主要构件之间的相互连接,以及发挥着支撑和稳固作用的平面或立体的构成部分。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之下,这些结构部件必须具备与规范技术要求相符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能够持续地承受住建筑物自身所承载的各种负荷。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地基、承重墙体等关键部位出现结构材质上的裂缝扩大、建筑物发生倾斜乃至倒塌等异常状况,那么就可以判定该建筑主体在结构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 其次,我们将那些对住房的正常居住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的状况单独划分为一类。这种现象具体表现为,由于建筑质量问题而导致房屋的主要功能和住宅用途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形。例如,住房无法满足预期的供水供电需求,同时隔音防护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等等。 最后,我们将其他类型的施工质量问题统一归纳到第三类之中,比如房屋漏水、地板开裂、表面装饰层剥落等常见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