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退房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答案并非如此确定,因为须支付违约金才能退房的状况大多源于开发商方面并未违反任何合同条款或不合理之作法,相反地,通常是由于购房者坚决要求退还其购买的住房,然而开发商并不愿意达成关于退房的协商。为了避免支付这笔费用,如果购房者愿望退货,但却不愿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便需要与开发商达成一份退房协议,或者满足法律所规定的退房条件。以下是可能导致退房的几种常见原因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1.购房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开发商无权处置该房产。例如,开发商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属于共有财产,但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或者该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或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屋权利等等情况; 此外,开发商还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如出售之后的期房再次进行销售,或者隐瞒房屋已经被抵押的事实。 2.套型误差引发的退房问题。 3.面积误差导致的退房问题。即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差异达到了一定的比例。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这个比例,根据相关法规,当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的退房问题。对于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当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况下,自变更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收到通知后可以选择是否退房。如果开发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购房者则有权要求退房。 5.质量不合格引发的退房问题。当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如果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经过检验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6.无法办理产权证引发的退房问题。如果在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1年之后,仍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购房者可以通过解除合同来实现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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