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如何处理面积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出售后,关于处理面积差异的环节通常会触及到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首要原则是,买卖双方必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详细地列出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对面积误差的应对措施、以及当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偏离合同约定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等细节。若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存在偏差,一般的解决方案如下:
1.若面积误差在合同约定的合理范围之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3%以内(包含3%)的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而对于买受人提出的解除合同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2.若面积误差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合理范围,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需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含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承担,而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3.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可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进行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则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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