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逾期多久没交房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期之日起,您应当向开发商发出一份关于催促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的正式通知。倘若在此后的法律规定期限——即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那么您将具备法定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主张。作为相应的补偿措施,开发商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全额退还您已缴纳的全部房款以及活期存款利息。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您亦有权一并申请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合同中对于延期交付房屋即可构成退房条件的期限设定在30至90天之间。若开发商未能在该期限内完成交房,则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同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然而,如若您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间内,您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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